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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科研机构绩效激励引导专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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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科研机构: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结合施行《重庆市科研机构绩效激励引导专项实施细则》(渝科委发〔2018〕40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决定以2017年度为评价年度,组织申报2018年科研机构绩效激励引导专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科研机构绩效激励引导专项分为研发投入激励资金和市场服务激励资金两类。
  二、申报对象
  研发投入激励资金申报对象为纳入全国科技统计调查范围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法人组织,包括以下三类:一是既有统计对象且2017年R&D经费支出有增长的单位;二是2017年首次参加科技统计认定的单位;三是2017年R&D经费支出额超过5000万元的单位(激励资金的计算方法和标准按照《实施细则》第五条执行)。
  市场服务激励资金申报对象为市级科研机构,包括市级事业法人科研院所和由原市级事业法人科研院所转改制为企业法人的科研机构。
  三、申报时限
  研发投入激励资金的网上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5月21日10时至6月1日17时;纸质申请表加盖单位印章后于6月7日17时前送市科技项目管理服务中心。
  市场服务激励资金的网上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5月14日10时至5月25日17时;纸质申报书加盖单位印章后于5月31日17时前送市科技项目管理服务中心。
  四、申报程序
  申报对象在申报时限内使用IE浏览器登录重庆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xmgl.cstc.gov.cn),选择科研机构绩效激励引导专项填写申报资料。市级事业法人科研机构分别选择“研发投入激励”和“市场服务激励”选项填写;其他统计调查范围的科研机构仅选择“研发投入激励”选项填写;市级企业法人科研机构仅选择“市场服务激励”选项填写。
  五、注意事项
  (一)科研机构绩效激励引导专项实行自愿申报。市科委拟委托第三方机构公开发布的《重庆市科研机构绩效评价报告(2017)》将辑录申报单位部分指标的评价结果。
  (二)申报书(申请表)请按要求填写,除基本信息外,以word文档上传。附件资料包括相关的文件、证书、合同、发票、完税证、审计报告(决算报告)等证明材料及清单,应真实、全面、完整,避免在评审评价中被扣分。
  (三)网上提交申报书(申请表)前,请务必进行预览,一旦提交,将不予修改、退回。
  (四)申报书(申请表)须从申报系统在线打印,只有带数字指纹的纸质件有效,并按时报送至市科技项目管理服务中心。逾期未报送申报书(申请表)纸质材料的,作为形式审查不合格处理,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五)对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过程中的违规违纪或不当行为,请直接向市纪委驻市科委纪检组举报。
   六、联系方式
   (一)申报类别咨询
  研发投入激励资金:市科委创新发展办 刘成(67513907)
  市场服务激励资金:市科委政策法规处 陈萍(67512121)
  (二)申报流程咨询
  科技项目管理服务中心:67512626、 67512869(传真),
  李俊(67515832)
  (三)系统与网络技术咨询
  重庆科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赵成钢(67511205)
  (四)监督与投诉
  市纪委驻市科委纪检组: 赵小平(67513692)
  
   附件:1.重庆市科研机构绩效激励引导专项实施细则
  2.重庆市科研机构绩效激励引导专项申报书(模板)
  
  
  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8年 5 月 11日